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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公司的经济活动,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项目有:
    1. 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稿费、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津贴)。
    3. 支付给个人的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支出。
    5. 出差人员差旅费。
    6. 核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7.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除上述范围以外,公司与其它单位的往来结算,一律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二、现金管理制度:
    1. 公司的库存现金收支业务由出纳人员经办,并负责保管。
    2. 依据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现金支出状况,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为1万元。如需超过限额,应报经总经理或授权负责人批准。
    3. 因公司需要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出纳人员应填写付款凭单,注明用途,由总经理或授权负责人签字盖章,由出纳人员在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出纳人员应保证提取现金的安全,当一次提取大额现金时,应由公司其他人员陪同。
    4. 日常现金付出时,出纳人员应审核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由经办人签字和总经理或授权负责人审批。对手续不全的单据应拒绝付款。
    5. 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本公司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6. 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后,须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的戳记和出纳员的私章,表示款项已经实际收付。
    7. 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现金”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条  银行存款管理

    1. 出纳人员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负责保管银行收付的各种单证。
    2. 除按规定可用现金收支以外的业务,需通过银行办理收支业务。
    3. 需要办理银行支出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填写付款凭单,注明用途,由总经理或授权负责人审批后,由出纳人员开具银行付款凭证。
    4. 出纳人员应及时督促并取得经审批的银行收支业务相关的原始发票或凭据,作为银行收支业务的附件。
    5. 公司应分币种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按照银行收支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月份终了,出纳人员应及时取得银行存款对帐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相符,如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6. 月份终了,出纳人员将现金及银行存款收付单据交给会计人员时,应填制出纳报告单,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费用报销管理

    经办人员费用报销时,需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的原始凭证应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并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上,如是出差报销应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的负责人审批后,出纳人员应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性,并复核报销金额正确后给予报销。

    第四条 物资管理

    1.物资采购部门负责人,根据生产需要,填制物资采购申请单,经公司总经理或授权负责人审核后,联系采购事宜。申请付款时,应附已批准的物资采购申请单。
    2.物资购入时由仓库管理员收料并填制入库单,按物资名称逐项登记材料明细帐。
    3.采购经办人凭采购发票、入库单及物资采购申请单办理报销手续。
    4.生产领料时,领料人填制出库单,经车间负责人审批后,仓库管理人员予以发料,并登记材料明细帐。每月末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应做到帐、物相符,并编制库存物资收、发、存报表。